各单位:
为保障2020年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励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读和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奖励对象
1. 2019年毕业留校(含博士后)的博士、硕士。
2. 我校在编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二、科技成果发表期限
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三、奖励范围
(一)2019年优秀学位论文
1. 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 全国学会评审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3. 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评审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优秀学术论文
1. 在SCI三区(含)以上、SSCI三区(含)以上、国内A1(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采取积分或单篇奖励的方式给予奖励。EI外文学术期刊论文(不含中文期刊外文版)按SCI三区学术论文奖励。
2. 学术论文署名要求:研究生为成果第一完成人且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不标注通讯作者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第一指导教师与学生排名不分先后。共同作者只对排名第一的作者、多名通讯作者只对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进行奖励。
3. 外文学术期刊的分区界定: 以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其中SCI论文必须按中科院JCR期刊分区为准。
4. 中文T和A1刊物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1号)公布的T级、A1级目录为准;自然科学类以(《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0号)公布的T级、A1级目录为准。
5. 同一篇论文只能申请1次奖励。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向培养单位提交材料
1. 5月15日前,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审核表》和学术成果电子版。
2. 学术成果提交要求:发表在国内刊物上的学术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发表在国外刊物上的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全文和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报告。
学术论文检索可向西南大学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信息咨询部咨询,联系电话:68253283。
3. 学术成果电子文档包命名方式:在校生“培养单位全名-学号-姓名”;毕业生“培养单位全名-身份证号-姓名”。一篇学术论文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中包括全文和检索报告。
(二)培养单位初审、公示
研究生申请科技成果奖励的学术成果初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结果在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培养单位提出。培养单位受理有关审核结果的异议,并负责解释。
(三)培养单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材料
5月28日前,按在校生和毕业生两类人员分别提交《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研究生申请科技成果奖励材料电子文档,文件夹以“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名称”命名。
(四)成果复核及证书、奖金发放
1.学位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申请的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出。
2.在校生优秀科技成果证书与奖金本学期内发放;优秀学位论文奖金和毕业生优秀科技成果证书与奖金,秋季学期发放。学生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咨询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汇总后联系学位办公室。
附件:
1.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审核表(在校生版).xlsx
2.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请审核表(毕业生版).xls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