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文件要求,将于2019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详见附件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倡导发起的,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共青团中央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作为全国高校顶级赛事,大赛已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力争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设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两类,根据两类赛道相应的要求,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只能择一参加。学校鼓励符合参赛要求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最高学历为西南大学的5年内毕业生参赛,鼓励科研成果和创新创业项目的合作转化项目参赛,鼓励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参赛,鼓励师生合作、学生和企业合作项目参赛,但不得违反大赛相关要求。
(一)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③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③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学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是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独立赛道。参加该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特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参赛组别和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项目来源
(一)参赛团队成员自己或师生共同策划或经营的项目;
(二)参加往届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未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
(三)已批准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教师拟转化的科研成果等。
六、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选拔、重庆市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一)报名参赛
参赛团队须通过网上申报、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名参赛,两种方式缺一者不能参赛。
1.网上申报(4月8日-5月20日):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8日0∶00-2019年5月20日24∶00。
2.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参赛团队务必填写主赛道或者“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或附件4)、项目计划书(范例见附件5)及其他材料(参赛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名为赛道组别+项目名称+团队负责人姓名+电话),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统一提交至学院(部),由学院(部)汇总后并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20日24∶00之前,以压缩包形式[其中包含一份项目汇总表和本学院(部)所有项目资料压缩包,文件名为学院(部)名+2019年“互联网+”参赛项目汇总]统一发送项至大赛邮箱:2773099887@qq.com。
毕业5年内的校友统一发送至学校对外联络部校友工作科邮箱(420860510@qq.com),联系人:谷剑飞 023-68252517。
(二)校级选拔(5月下旬-6月上旬)。学校将请评委专家进行评估审核,根据最终综合成绩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市赛。本次选拔出的优秀作品参报西南大学第三届“含弘杯”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直接推送进决赛。
(三)重庆市赛(7-8月)。经过网上评审、现场答辩,决出省级金、银、铜奖,以及推荐至全国决赛项目。
(四)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国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七、工作要求
(一)为做好第五届“互联网+”大赛项目征集和选拔的工作,同时,为了征集到更多高水平的项目,请各学院(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部门全力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学院(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共同负责,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特别是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4年之后毕业的最高学历为我校的全日制本硕博)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深刻认识本届大赛对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作用,认真做好师生培训动员、指导教师配置、参赛组织、参赛对象资格审核、项目报送等工作。要深度挖掘项目来源,可从国内外知名赛事的获奖项目(如“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生和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等中,挖掘具有竞争力和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参赛,确保学生参赛面、参赛数量、参赛质量“三个提升”。
(三)各学院(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全程的宣传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和新闻平台在学生中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
(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要将本次大赛作为学风建设提升计划中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一)本次大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赛事咨询:创新创业学院 黄 楠、李 腊
联系电话:023-68254629
(二)有关事项通知、问题答疑或交流组队,可加入官方QQ群。西南大学“互联网+”大赛官方QQ群号:651686636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项目申报表
4.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申报表
5.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范例及解析(仅供参考)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