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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0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可向学生户籍所在县的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更好地协助生源地贷款学生办理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期间所需准备的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多数地方实行一年一申请,每个县要求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都不一样。贷款研究生可及时联系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学校需提供的材料,并把需要学校提供或协助办理的材料交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汇总、审核、盖章后,以培养单位为单位提交到研究生院105办公室集中办理。大多数地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是不需要学费证明的,学校根据部分地方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供贷款学生参考。

二、学校接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银行账号

名:西南大学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天生丽街支行

学校账号:31091601040003456

开户行号:103653009161

三、续贷接受远程受理

部分地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可以接受远程受理,具体所在地是否可以接受远程受理,可咨询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远程办理续贷需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贷款学生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或通过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APP登录后在贷款页点击贷款续贷按钮申请续贷在办理续贷前可咨询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如当地目前还未实现远程续贷受理,可到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四、回执录入

贷款研究生回校后,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受理证明》附件1(远程办理续贷的贷款学生可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打印)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发放的《回执单》交培养单位

培养单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总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培养单位为单位提交到学校研究生院1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arpixamil214@swu.edu.cn

老生材料请于20249101200完成提交新生材料请于20249171200完成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足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则无需办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手续,贷款资金先转入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其中学费、住宿费贷款部分再从支付宝转入西南大学银行账户,由学校财务部统一办理缴纳学费、住宿费手续,学生需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部分(如有)留在学生支付宝账户中。如贷款金额不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需将不足部分缴纳即可,剩余部分等贷款发放下来后,由学校财务部统一批量缴纳。

2.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人须携带合同等材料到财务部认领贷款并办理缴费手续。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每年签署一次贷款合同,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不想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查看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通知。

4.每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二选一,不得重复申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