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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5-08 浏览量:[]次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学校2023级和少部分非常优秀的2022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博士生及硕士生。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课程学习已基本结束或即将结束,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已基本确定。

2.申请人能够保证足够研究时间,有能力以第一作者/完成人、学校为第一单位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切合实际且不低于学校最低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申请书模版预期成果栏)。申请人在毕业前,能保证“创新项目”顺利结题。

3.申报项目的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热点问题,具有一定理论或现实意义;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经费预算合理,符合财务规定。

4.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5.申请人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最多主持一项同级别、同类别的科研创新项目。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创新项目”分为博士生项目和硕士生项目两类。博士生项目应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鼓励研究生申报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的项目。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培养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指标详见附件4

三、资助金额

2024年度西南大学博士生、硕士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0.6万元和0.3万元,经费由所在培养单位全额资助,鼓励导师提供配套支持。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2次拨付:项目立项划拨总额的50%,结题验收通过后划拨剩余的50%。经费使用及管理按《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经指导教师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报所在培养单位。

(二)523日前,培养单位聘请3-5名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有学生申报项目的专家应回避),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对申报项目的题目进行严格审议,按照学校限定名额择优推荐,并在所在培养单位主页公示3日;项目负责人按照学院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材料。

(三)524日前培养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已修改完善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115。具体材料如下:

1.《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材料纸质原件(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校级创新项目申请书”,如“308文学院 张×× 校级创新项目申请书”)。

2. 《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名称+校级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3.电子材料发送至yanpei115@swu.edu.cn。联系人:贾老师,电话:68367252

(四)65日前,学校汇总各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的项目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示3日。

(五)615日前,学校按程序公布立项结果。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文件及通知精神,组织优秀研究生积极申报,并择优推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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